熱線律師說丨樓盤爛尾業主起訴解除購房合同后 后續房貸誰來還?
來源:西部網-陜西新聞網 2022-06-29 15:08
西部網訊(記者 辛超)近日,有網友向西部網“民生熱線”欄目反映,2019年自己購買了西咸新區一個項目的房產,但自2021年以來,項目一直處于停工狀態,6000戶的大盤面臨爛尾。后起訴跟開發商解除了購房合同,但不知道后續銀行的貸款需要繼續償還嗎?
開發商開發的樓盤爛尾,導致房屋無法按時交付,業主解除購房合同后,后續房貸該由誰來還?西部網·陜西頭條記者向陜西豐瑞律師事務所律師賀小雪進行了咨詢。
賀小雪:
首先,如果開發商房屋爛尾,那么在符合開發商與業主購房合同約定的情況,亦或者符合《民法典》《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等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情形,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購房合同。
其次,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20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可見,業主起訴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可以一并請求解除貸款合同。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21條第2款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也就是說,在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均被解除的情況下,開發商應當將其從銀行取得的購房貸款及利息返還給銀行,并將其從業主處取得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返還給業主。
因此,在符合購房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情形時,業主可一并請求解除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則剩余貸款應由開發商償還,業主無需繼續向銀行償還貸款且有權要求開發商返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