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線律師說丨男子未與家裝公司簽單被詛咒 能維權嗎?
來源:西部網-陜西新聞網 2022-06-08 14:08
西部網訊(記者 辛超)近日,長沙市民譚先生通過社交平臺認識了一家裝公司的工作人員向某,添加了對方的微信,向對方詢問了裝修報價和裝修方式等問題。在后續溝通中,譚先生表達了自己沒有簽約的意思,向某給譚先生發了一句“祝福變成陰陽宅”的微信消息。
未與家裝公司簽單被詛咒,消費者遇到類似的問題,該如何維權?此事件中又涉及到哪些法律問題?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于文哲進行了詳細解答。
于文哲:
1、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本案中,譚先生為裝修事項,有權對經營者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2、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本案中,譚先生與經營者工作人員溝通過程中被辱罵,經營者違反了尊重消費者人格尊嚴的義務。
3、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經營者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本案中,經營者已違反尊重消費者人格尊嚴的義務,對消費者進行辱罵,故譚先生可以要求經營者賠禮道歉甚至根據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同時也可以向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