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八部門印發通知促進私募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
來源:陜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08-30 15:04
關于促進私募股權投資行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關于資本市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全面、完整、準確貫徹新發展理念,促進私募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有效發揮創新資本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化金融與科技、產業、人才的融合發展,助推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暢通機構準入渠道
用好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市場主體登記會商機制,便利私募基金市場準入和政務服務,從源頭上控制風險,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加強與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和從業機構榜單權威發布機構溝通協作,探索建立“白”名單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為私募基金提供資金募集、投資顧問、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服務業務。支持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依法合規開展私募基金托管業務,保障募集資金安全。支持開展合格境外投資者境內投資試點(QFLP),鼓勵境外合格投資者投資于我省的人民幣、外幣股權投資基金。(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保監局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合規募集資金
鼓勵實體經濟企業圍繞上下游產業鏈出資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鼓勵上市公司以所獲各級政府的獎勵資金為出資設立天使基金。加大對實體經濟企業和高凈值人群教育和宣傳力度,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創業投資群體。鼓勵有條件的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抓好典型宣傳和引導示范。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合規與私募基金開展投貸聯動、投債聯動、投保聯動,為企業提供投、貸、債、保聯動的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等發行權益出資型票據、“雙創”債券等債務融資工具。(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證監局、陜西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投資重點領域
推動省內外私募股權投資機構聚焦秦創原、聚力省政府明確的重點產業鏈,與“鏈主”和“鏈上”企業合作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完善企業信息共享機制,鼓勵投資“鏈上”重點企業,將被投企業優先納入省級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支持國有控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好發揮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創新的引導帶動作用。深化股權投資機構與高校、院所、孵化載體等之間的合作,推動院所改革與創投機構設立結合,著力解決成果轉化落地體制機制束縛,不斷完善課題到項目、項目到企業的全鏈條服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陜西證監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國資基金管理
強化省市區協同,支持有條件的市和縣區設立天使母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孵化發展項目。進一步發揮各級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優化管理人遴選機制,注重基金管理人的專業背景和從業經驗,放寬國資、社會化募集資金的出資限制。支持各類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存續期到10年。在明確標準前提下,允許各級政府引導基金出資子基金管理人以協助招商引資等形式兌現“返投”。探索國有股權投資企業混合所有制試點。支持國有控股私募股權和創投機構管理團隊以“跟投”方式進行項目投資。探索建立適合私募股權和創投行業發展特點的國資監管和考核機制。(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國資委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鼓勵基金多元退出
充分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功能,鼓勵推動被投企業赴境內外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和陜西股權交易中心上市掛牌,暢通市場化退出渠道。支持有條件的產業集團、國有企業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對接,打通產業鏈創新成果轉化渠道。支持目標公司在條件成熟時對私募基金所持股份進行回購。支持陜西資本市場服務中心與私募基金榜單的權威發布機構合作建立“創投驛站”,舉辦路演對接、投資沙龍等活動,為省內項目對接私募基金和省外私募基金來陜開展業務提供公益性服務。支持有條件的機構探索發起設立S基金。加快秦創原路演中心建設,建立創投機構廣泛入住、多渠道同步分發的線上平臺,支持建設國家級投資者教育基地。(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證監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引進培育領軍機構
將招引省外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來陜投資、在陜落戶情況,納入招商引資工作績效評價和獎勵范圍。為省外機構來陜落戶開辟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地方金融工作部門提供“一對一”跟蹤服務。用好用足國家部委對陜扶持政策,積極爭取各類國家級母基金及其子基金落戶。支持省內機構做大做強,培育本土領軍機構,充分發揮領軍機構引領帶動作用。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依法打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陜西證監局、省市場監管局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動機構聚集發展
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市轄區出臺促進基金業聚集發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根據實際建立基金業聚集發展特色載體。選擇基礎較好、潛力較大的西安市轄區打造“秦創原基金園區”,支持西安科創基金園(絲路西安前海園)建設,強化基金+基地、孵化+投資等創新型基金運作模式,在獎勵補助、房租減免等方面給予入區企業政策傾斜。積極引入外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外資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發起管理人民幣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陜西證監局、省商務廳、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落實財政獎勵政策
對國家級母基金在陜落地或在陜設立子基金,給予管理機構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國家級基金參股的在陜設立的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按國家級母基金實際出資額的5‰給予管理機構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在陜設立的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按照其每年實際投資省級上市后備企業股權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同一管理機構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大人才引進培養
加大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對金融人才特別是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人才的引進支持力度,對入選者落實扶持服務政策措施。對符合條件的高端金融人才高級職稱評審實行綠色通道,可采取考核認定的方式晉升,隨時受理、及時辦理。每年組織省內私募股權投資機構高管、政府部門干部參加國家和省級高級研修項目。鼓勵和支持行業自律組織、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私募創投高管培訓活動,推動提高從業人員執業能力。(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政務服務保障
建立私募基金交流會制度,定期召集頭部創投機構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全省私募股權和創投行業發展有關情況。將私募基金的政務服務事項納入“省企業上市政務服務綠色通道工作機制”,加強政務服務落實保障,指導從業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和創新發展。為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開辟納稅服務綠色通道,提供稅收指導和政務服務。加強對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充分發揮其自律管理、服務會員及政府與市場間的參謀助手、橋梁紐帶作用,各設區市政府結合實際出臺和落實促進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措施。(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證監局、陜西稅務局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塑造良好發展氛圍
培育文明健康、向上向善的誠信文化,教育引導私募基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講信用信義、重社會責任,走人間正道。督導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全面落實“十不得”監管要求和行業規范,推動形成良好市場秩序和行業生態。支持金融監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第三方機構在陜舉辦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峰會、論壇、研討會等活動。支持舉辦全球創投峰會、硬科技大會,進一步提升全省在全國資本市場的區域影響力。支持行業自律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行業研究、榜單評選并在陜西組織召開發布活動。支持行業內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的第三方機構在陜設立分支機構和舉辦活動。(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加強省防范處置私募基金風險工作機制建設,建立私募股權基金分析監測工作組,加強信息共享和監管協作,定期進行統計分析、監測研判、風險預警處置。堅持分類施策、扶優限劣,支持真私募,打擊亂私募,出清偽私募。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落實,依法打擊非法集資、公開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通過非持牌互聯網平臺銷售私募資金等非法金融活動,防范化解私募基金風險。加強資本領域反腐敗,堅決打擊以權力為依托的資本逐利行為,著力查處資本無序擴張、平臺壟斷等背后的腐敗行為,嚴厲查處突擊入股、股份代持等涉嫌利益輸送的違法違規行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發展改革委、陜西證監局、省紀委監委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